之前為了準備北醫醫的小組討論(辯論)準備了一些資料,陸續整理上來
以分述正反方意見,引用資料的方式呈現
安樂死v.s.安寧療護
→(延伸)不急救
(1)關於安樂死
荷蘭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立法准許(2001)安樂死的國家(→其他國家概況)台灣沒有。關於安樂死的規定,有幾點很重要:,病人意識清楚、出於病人自願、充足考慮時間、一人以上參與決定、僅醫師可以執行... (摘自荷蘭法庭的指引)
討論時大家提到的論點
1.支持安樂死的看法
*對病人而言:重病末期的疼痛、侵入性的治療及疾病症狀帶來生理上的痛苦;失去自理生活的能力、龐大的照顧及金錢負擔,讓病人感到尊嚴的喪失及心理上的壓力。
*對家屬而言:看著自己的親人受疾病折磨造成心理上的痛苦和不捨;現實面而言,重病末期的照顧會造成時間(家庭中很少人有時間能照顧)金錢(請看護或是醫療費用)上極大的負擔,影響整個家庭。
→預立遺囑的重要
2.反對安樂死的看法
*人無權決定他人生命,安樂死無異於謀殺
*易有漏洞,造成病人非自願受安樂死
*親人的生命不能用金錢或花費照顧的時間衡量
*宗教、倫理觀點
→以安寧療護代替
(2)關於安寧療護:
全人全家全隊全程
許多人在接受安寧療護後不再有安樂死的想法
「善終」的傳統價值觀
1.病人
*減低痛苦,不做痛苦的侵入性治療
*有更充裕的心態和時間面對人生的最後一段路程,安排後事,完成心願
2.家屬
*有時間做心理準備
* 病患過世後持續輔導
3.醫生
*堅強樂觀,做病人和家屬的支柱
*與病患親和互動
*但和傳統醫學的理念背道而馳
4.社會
*正確觀點,安寧療護並不是放棄病患
*生命的品質比長度更重要
*居家安寧療護
*但需高額成本
3.關於政府社會媒體:
*提供正確認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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